各類寄達本校之郵件,請務必通知寄件人書明收件之所屬單位及全名,以利迅速轉發,請查照轉知。
發布日期 :
2015-09-09
說明:
- 本校郵件係透過各單位管理員領回轉發,故郵件係以單位名稱進行分類。由於本校館舍非單一系館,若以館舍或研究室為聯絡地址,將造成分送困難或無法分發。
- 因校內姓氏或姓名相同者眾,未書明收件人之「所屬單位」及「全名」,易造成郵件誤送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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