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類寄達本校之郵件,請務必通知寄件人書明收件之所屬單位及全名,以利迅速轉發,請查照轉知。

發布日期 : 2015-09-09

說明:

  • 本校郵件係透過各單位管理員領回轉發,故郵件係以單位名稱進行分類。由於本校館舍非單一系館,若以館舍或研究室為聯絡地址,將造成分送困難或無法分發。
  • 因校內姓氏或姓名相同者眾,未書明收件人之「所屬單位」及「全名」,易造成郵件誤送情事。
  • 為免影響自身權益,請務必配合依揭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