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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二】未完成資格考的同學,請於12月31日前補考完成。

發布日期 : 2010-11-17
提醒擬於明年(100年)7月底前舉行碩士學位口試的同學,未於10月31日完成口試者,請於12月31日前補考完成,方能於明年7月底前舉行碩士畢業口試。

口試結束後請繳交簽署表至所辦公室助理(鄭憶璇)存查。

若仍未能於12月31日前補考完成,則不能於次一學期提出畢業口試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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