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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學年度新生請提供個人照片一張。

發布日期 : 2016-09-12

奈微所105年度新生(含105學年度復學、延後至105學年度就學等學生)

請提供個人彩色清晰正面大頭照一張(系所公布欄介紹使用,請自行挑選滿意的照片),並在9/19(星期一)之前寄給Seminar TA江昱欣(Email: hsingestyle@gmail.com),信件請註明姓名、學號,並附上照片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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