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貴實驗場所未參加9月11日於大禮堂辦理之教育訓練的新進人員(含教職員工生),請於下列補訓時間準時參加,如補訓時間仍無法參與者,個別與環安中心聯繫時間。
2. 入場領取考卷,出場交卷,逾時20分鐘不得再入場,不得早退及代交卷。
3. 考試成績達70分為及格,不及格者需重新上課考試,且不得進入實驗場所。
4. 補訓地點及時間:行政大樓1樓168教室
10月13日(二) PM 6:00-9:00(9/11上午場次-一般性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10月15日(四) PM 6:00-9:00(9/11下午場次-危害通識教育訓練)
5. 使用化學藥品者,2場次皆須參加,未使用者僅須參加一般性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有任何問題請洽環安中心 巫小姐,分機:31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