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恭賀~~
以下人員通過100年9月新進列管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一、一般性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博士班:廖宗能、許振彬、申憲樺、羅士杰、許又仁
碩士班:陳映竹、陳政佑、楊宗樺、宋淳諺、曾新堯、
林筱倩、陳昭瑜、楊富翔、施博元、陸一婷、
劉俊甫、黃珍語、栗嘉徽、郭姿妏、官振盟、
楊仲元、鍾嘉和、徐子偉、邱中立
二、危害通識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博士班:廖宗能、許振彬、林尚錡、申憲樺、羅士杰、
許又仁
碩士班:陳映竹、陳政佑、楊宗樺、宋淳諺、曾新堯、
林筱倩、陳昭瑜、施博元、陸一婷、劉俊甫、
黃珍語、栗嘉徽、郭姿妏、官振盟、楊仲元、
鍾嘉和、徐子偉、邱中立
三、依勞安法規規定因故未能接受教育訓練及教育訓練成績不合格之列管場所人員不得進出實驗場所作業。
四、惠請確認100年新進列管人員皆已完成受訓,如有人員尚未受訓請轉知儘速與環安中心聯繫補訓事宜。
五、本校碩士班已完訓人員,若攻讀博士班(今年博一新生)未接受100年9月教育訓練者;依勞安法規規定此屬在職人員,每三年(即博一下學期)需回訓3小時。
備註:
1. 適用勞工安全衛生法之人員(列管人員)為本校進出列管實驗場所,並領有間接由學校撥款薪資者。
2. 適用場所內之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時,除依行政處分外,得依勞工安全衛生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函送台灣省勞工處北區勞工檢查所處理。(處新台幣三千元以下罰鍰)
a. 不遵守本校所訂定之勞工安全衛生工作守則者。
b. 無故不接受必要之健康檢查者。
c. 無故不接受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