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體學生】關於信件

發布日期 : 2011-09-20

各位同學:

再次宣導。

若您有個人或研究室的信件、包裹、快遞貨品.....等要寄到學校來,所辦公室可以代收。

收件地址請寫: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 清華大學奈微所 (收件人:XXX)

切勿寫如下範例
1. 工程一館XXX室(或台達館XXX室),會造成學校總收發室的困擾。
2. 光復路二段406號 (那兒有門禁,且信箱不使用)

此外,所辦公只負責代收工作,若有內容物毀損,或長久不來領件造成遺失,不負保管之責,敬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