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博三】敬請於7月29日(含)前完成「博士候選人」資格考試。

發布日期 : 2011-06-15

致  博士班同學:

凡學號97開頭,或入學即將滿第6個學期,敬請於7月29日(含)下午6:00前完成「博士候選人」資格考試。並將通過審查表送至所辦公室(喬婷)始為完成,敬請協助配合。(依據博士班資格考施行細則第一條規定)

請於口試日期前二週將「博士班資格考申請書」(連同應備之附件)送至所辦公室(喬婷),
最後申請日為7月15日(含),逾期不受理申請資格考試。(依據博士班資格考施行細則第七條規定)

相關表格,請參考 學生資訊-->博士班相關-->資格考文件

※ 未能於規定期間內完成資格考試的同學,本所將依規定通知註冊組辦理退學。

 

敬祝 學安
 
奈微所辦公室
行政助理  詹喬婷
TEL: (03)574-2488
FAX: (03)574-5454
Email: mems@my.nt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