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研究生全科不及格退學說明
發布日期 :
2011-03-04
【致 全體研究生】
再次提醒您:
依本校學則第六十二條第一項第八款規定,研究生除論文外,各科學期成績全部不及格,經系、所務、學位學程會議通過者,予以退學。
備註:
1. 即使您當學期只選修一科、無論什麼科目(含書報討論、體育、音樂...),不及格(未達70分)就有可能被退學。
2. 如果選課後卻不想修了,記得一定要去做"退選"的申請,否則學期結束,授課教師送成績時會給「0分」,會造成退學冏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