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此版本課程地圖於107年制訂,適用於107學年度起(含)至108學年度(含)入學新生。
碩士班:除必修科目外,應至少於本所課程地圖中任意選修三門。
博士班:除必修科目外,須再從課程地圖中,任意選修二門課程,作為基本學科測驗科目。
此二門課程通過之成績標準皆需為A。
提醒:自103學年度起,請使用課程地圖選修相關課程。

1. 107年制訂,適用107學年度起(含)至108學年度(含)入學新生。
2. 本課程非每年開課,但至少2年一次。
3. 尚未取得多領域耦合學學分者,得以修習「NEMS5100 微奈米科技」為畢業必修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