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必讀!!!】博士班新生常見問題
博士班新生常見問題
Q:我是提早入學的學生,學號是XXX開頭(如:108),適用哪個學年度?
A:只要是報考108學年度的入學考試(不管甄試或考試),一律都算是108學年度學生,相關規定請依照108學年度辦法。
Q:畢業學分幾學分?
A:教育部規定20學分(含論文)
Q:所上修課學分與畢業學分如何計算?
A:a. 論文2學分,於畢業口試完成才給學分。
(博一新生選課不可以選論文,博二以上始可點選,教務處課務組會自動幫忙點選。)
b. 必修:書報討論2學分+微奈米科技3學分+奈微米元件量測實驗3學分=8學分
c. 必選修課程地圖(作為資格考基本學科測驗)2門課=6學分
以上:a+b+c=16學分
d. 學校規定20學分-16學分=還要再選修4學分
所以,a+b+c+d=20學分(畢業學分)
Q:除本所規定學分外,選修學分可在其它系所開設之課程中選讀嗎?
A:1. 可以。(修什麼課,請與指導教授討論,只要指導教授認可即可。)
2. 要修本校、外校都可以。選修外校請先至校務資訊系統申請「校際選修申請表」。
Q:學分可以抵免可以抵哪些科目?
A:1. 只要是不為碩士畢業學分內之研究所課程,經入學後指導教授認可簽名後再送至所辦公室由所長批核,即可抵免。
2. 抵免學分不得重複用在博士班資格考試之基本學科審查。
Q:書報討論可以選修本所以外系所嗎?
A:必修2門(2學分)書報討論限本所,超修課程(學分)不限。
Q:博士生可以選修學士班科號4字頭以下課程嗎?
A:可以,但不會算在博士班畢業學分裡。
Q:博士班如於資格考前休學,休學期間會計算資格考年限嗎?
A:不會,計算方式為入學後且在學期間三年(六學期)完成。
Q:要作為資格考學科的課程須於修課前提出申請嗎?
A:不需要。
Q:外語能力認定申請表什麼時候完成?
A:博士班提出畢業口試前完成。
Q:博士班修業年限為何?
A:博士班研究生修業年限為二年至七年,在職博士班研究生得延長修業年限二年,休學學期不列入計算,育嬰假及產假亦不列入此限。